参军入伍保留学籍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高校录取通知书
身份证
户口簿
学历证书
到县级征兵办办理
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简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简称《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如本人不能前往,可委托他人持上述证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代为办理,并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
县级征兵办审核
县级征兵办查验入伍高校新生及受委托人有关证件,核实身份,并告知相关政策,协助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完成新兵交接手续后5日内,县级征兵办汇总《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相关高校招生部门。
高校审核与办理
高校接到相关材料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并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
《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高校备案,另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相关县级征兵办。
退伍后复学
退役后,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若原学校已撤销、合并或复学有困难,可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到相应学校学习。
建议在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时,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及时与县级征兵办和高校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