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当兵想要保留学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由新生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如果本人不能前往,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县征兵办审核与寄送材料
县征兵办会逐一告知新生有关政策,并协助新生或受委托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在新兵交接后5日内,县征兵办会汇总所有申请表,加盖公章,并以公函形式发送至高校招生部门。对于之后申请办理的,县征兵办会在录取高校规定新生报到日期前将申请表寄送到高校招生部门。
高校审核与出具通知书
高校收到相关材料后,会依法进行审核,并在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高校备案,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至县征兵办。县征兵办收到材料后,将申请表留存备案,并在1周内将通知书送交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保留学籍
已经被高校录取但未报到的新生(准大学生),在报名后通过体检政审双合格,被批准入伍,可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去武装部申请办理保留学籍手续,学籍保留至退役两年内,由武装部和录取高校协同办理。
在读大学生或大学在校生入伍,通过体检和政审双核合格后,被批准入伍,由驻校武装部或学院驻地兵役机关会同学院学工处协同办理,学籍保留至退役1年以内。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退役后复学
服役期间可以报考军校,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复学,并享受国家学费减免政策,相当于免费上大学。往届大学生也纳入学费补偿范围,入伍后也可享受统一标准的学费补偿。
建议: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县征兵办和高校招生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保留学籍期间,要密切关注学校的通知,及时办理复学手续,以免影响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