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保留学籍的处理流程如下:
对于当年被录取的大学生或研究生
收到大学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报名应征入伍时携带学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地县级人民政府领取《应征入伍普通高等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后,按当地公务人员要求保存(此时申请表不加盖公章)。
入伍通过后,保留学籍申请书会由政府部门加盖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的复印件,由政府相关部门寄送到被录取的学校。
学校根据规定发放《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交本人或委托人保管,退伍后继续读书。
对于已经在大学校园读书的在校生
到学校相关部门填写保留学籍申请书,应征入伍后,携带入伍通知书办理正式手续,主要是加盖学校公章。
学校会处理好该生的学籍问题,不会取消学籍,发生特殊情况可反映给服役部队解决。
如果原学校已撤销、合并或复学有困难,可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到相应学校学习。
退役后的学籍恢复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正在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
退役后两年内,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退役后需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建议:
建议在报名应征入伍前,详细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手续,以确保学籍保留和复学的顺利进行。
如果有特殊情况或疑问,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或服役部队沟通,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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