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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归国留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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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步骤

1. 准备材料

本人办理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人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人国内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信或街道证明信原件

经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委托的事由、在新学习和结业时间及相关简况,并写明被委托人的护照号码

2. 提交申请

本人亲自办理

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提交上述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

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通过邮寄或在线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

3. 审核与审批

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将申请提交给公安机关审批

公安机关审批

公安机关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 领取证明

本人亲自领取

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领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委托他人领取

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领取证明

注意事项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需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已回国留学人员(回国期限不超过半年者)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供完整的委托材料和被委托人的相关信息。

对于不同国家的留学生,办理途径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规划并整理好申请材料,遵守申请要求,耐心等待审批结果。

在证明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虑,可以随时联络相关教育部门进行咨询或帮助。

完成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的办理后,可以在国内教育部门网站上查询申请结果,并及时领取证明。

相关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在外留学人员首先要到我驻在国的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报到和注册登记;并在学成回国工作前,按照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请根据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顺利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