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末,出国留学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政府官派
清政府设立“幼童出洋肆业局”等预备学校,对学生进行出国前的培训。学生由政府安排,学习期间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学成后由政府调用,不允许自谋职业。
从1872年起,清政府开始向美国派遣留学生,如容闳率领的第一批30名幼童赴美留学。此后,清政府还启动了其他批次的幼童赴美留学计划,每批30人,通过上海的留美预备学堂进行预备学习,学满一年后,经考试合格再前往美国留学。
1876年,李鸿章派青年军官七人赴德学习军事。次年,福州船政学堂又遣学生三十名赴英、法学习船政、制造。
1896年开始,清政府向日本选派留学生。自1898年冬起,天津武备学堂、上海南洋公学、新方言馆、湖北武备学堂、汉阳铁路学堂等陆续派遣留学生出国,学习内容涵盖技术制造和管理,以及军事和法政。
自费留学
自费留学多出现在1898年后,1903年开始迅速增多,1905年占了大部分。学生需要准备个人简历、推荐信、语言成绩证明、学位证书、出生证明等材料,可能还需要准备面试和考试。
自费留学生通常得到教会的资助,或在传教士的引荐下进入欧洲大学。
私人资助留学
晚清初开留学之事,留学生皆为官派,学费等费用由政府支付。后来,政府因留学生在外沾染不良习气,开始召回留学生,并逐渐出现私人资助的留学情况,程序与现在相似,需要有钱。
亡命客留学
维新或革命失败逃往日本的亡命客,如戊戌变法的康梁等人,惠州起义后的孙文,长沙起义后的华兴会成员等。
建议
政府官派:对于有才华且有志于学习西方先进知识的学生,政府官派留学是一个稳定且可靠的选择,但需要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
自费留学: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自费留学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自主性,但需要学生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和适应能力。
私人资助留学:对于有经济实力的家庭,私人资助留学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保障,但同样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能力和素质。
无论哪种途径,出国留学都需要学生具备坚定的意志和毅力,以克服语言、文化等方面的重重困难,学成后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