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初中招生要求如下:
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具有所在施教区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
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住宅性质的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
三者不完全相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学位空余、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7月31日。
面向市区招生的民办小学
招录的学生应为市区户籍或监护人在市区有房产或监护人持有市区范围内的居住证。
面向市区招生的民办初中
招录的学生应为市区户籍或监护人在市区有房产或监护人持有市区范围内的居住证。
中考盐城中学招录条件
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盐城中学不含定向指标生的招生分数线40分。
如无学校录取定向指标生计划,则在这49名计划中调剂。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由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实行网上集中录取。
按志愿填报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名册统一审批。
普通高中按照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控制线、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
各地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
建议家长和学生提前了解相关招生政策,确保符合入学条件,按时进行报名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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