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的处分包括以下几种:
警告:
对违纪行为较轻的学生,可以给予警告,以批评和教育为主。
严重警告:
对于违纪行为较为严重的学生,可以给予严重警告,这比警告更为严厉,但仍以教育为主。
记过:
对违纪行为较严重的学生,可以给予记过处分,这通常会影响学生的学籍记录。
记大过:
对于多次违纪或违纪行为特别严重的学生,可以给予记大过处分,这比记过更为严厉。
留校察看:
对于违纪行为特别严重,且未能及时改正的学生,可以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期间若表现良好,可减轻或免除处分。
勒令退学:
对于违纪行为极其严重,且无法继续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可以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开除学籍:
对于违纪行为特别严重,且已经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需报请上级教育部门批准。
此外,对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应当加重处分: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
对检举人、证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威胁、打击报复的。
违纪后向组织隐瞒,故意作伪证的。
胁迫、贿买、诱骗和教唆他人违规违纪的。
屡犯或屡教不改的。
多人违规违纪的主谋或在多人违规违纪中起主要作用的。
结伙校外人员进行违反规定的行为的。
对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从轻或免予处分:
情节及后果特别轻微的。
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受他人胁迫或诱骗而违规违纪的。
有立功表现的。
因检查深刻,得到学校和受害方理解,并且学校有关部门或受害方提出减轻、免除处分建议的。
建议学校在对学生进行处分时,应严格按照校规校纪执行,确保处分的公正性和教育性,同时注重对学生的教育和挽救,帮助其改正错误,重新融入校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