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和初中的老师合称为 中小学教师。这一称谓涵盖了所有在小学和初中阶段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多个学科的教师。
在职称方面,中小学教师职称已经进行了合并,具体包括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这一改革旨在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称系列与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以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体系。改革后的职称体系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其中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因此,无论是小学老师还是初中老师,都可以统称为中小学教师,而具体的职称则根据其经验和教学能力,分别对应不同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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