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上初中,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及在深圳居住的证件
深圳户籍的儿童提供身份证及户口簿。
暂住户籍的儿童提供身份证及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
港、澳、台籍的儿童提供出生证、身份证。
外籍儿童提供出生证、身份证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住房证明资料
属于自购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明,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
属于租房的:要有租赁合同,租赁房屋地点必需在学校招生地段内。
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保卡,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两项资料提供其中一种。
计划生育证明
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凭户籍所在地的相关证明到现居住地街道的计生部门开具。
就学联系函
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申请秋季小一和初一新生学位必须提供就学联系函。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
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异证或其他证件,证明是单亲家庭。
儿童为深圳户籍,父母至少有一方要提供深圳户籍的户口簿或目前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
儿童及父母双方均为暂住户籍,父母双方都要提供从2007年8月31日或之前开始,到2008年4月18日连续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
儿童及父母双方均为外籍,父母双方需要提供“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建议家长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按照深圳市教育局的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以确保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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