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在托运食品时需要遵守以下要求:
食品种类限制
肉类:所有生肉和肉类制品(包括肉松、肠、月饼、饼干夹肉等)均不可携带。
奶制品:液体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可以托运,但需遵守液体托运规定。
海鲜:熟制的鱼肉、虾、鲍鱼等海鲜产品可以托运,但需确保密封且符合卫生标准。
蛋制品:鸡蛋成分的食品如面包、饼干等可以托运,但须商业标明成分且装于原包装内。
坚果和干果:加工过的坚果和干果可以入境,但坚硬外壳的需去掉外壳。
调料和干货:如老干妈、腐乳、辣椒酱等可以托运,但需确保密封且不含有液体或粉末。
自热食品:如自热米饭、自热锅等,这些物品在高温下可能引发火灾或烫伤风险,因此被禁止托运。
酒精:酒精含量≥70%的酒被禁止托运,酒精含量≤24%的酒类可以托运,但需遵守具体规定。
刺激性气味较大的食物:如榴莲、菠萝蜜等,这些食物可能引起其他乘客的不适,通常禁止携带。
包装要求
食品应封装于原包装中,并有英文成分说明。
避免易变质的食品,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洒漏。
真空包装不是必须的,但密封性要好,以防食品污染。
所有容器必须放在一个透明的、可再封闭的1升容器内,且每个容器的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
其他注意事项
食品的有效期需在常温条件下大于2个月。
托运时,需征得航空公司同意后办理托运的食品包括罐头、八宝粥、辣酱、液态火锅底料等。
超过1米长的雨伞、某些化妆品和日用品(单瓶容量≥100ml)、指甲刀、修眉刀、工具等需托运。
部分机场不允许托运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如海鲜、榴莲等。
建议留学生在托运食品前,仔细了解并遵守目的地国家的具体规定,以确保顺利通过海关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