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留学生捐赠流程如下:
申办手续 :捐赠款物用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体育、卫生、侨务、改善环境和其他公益事业,以及直接用于工农业生产。提交材料包括捐赠意愿材料、华侨捐赠申报表、受赠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
办理程序
捐赠人民币、国内购买物资、征税进口一般物资等,推行受赠单位可在《上海侨务》网上直接向市政府侨办报备。受赠单位也可以向所属的区县政府侨办、或所属的市委宣传部基层处、市科技党委统战处、市教委国际交流处、市卫生局统战处、市民政局福利事业处等捐赠主管部门报备,无捐赠主管部门可直接向市政府侨办国内处报备。
捐赠外币、进口许可证物资、进口免税物资、汽车、摩托车等,受赠单位向所属捐赠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进行分级审批。
接受捐赠进口物资的免税申请
直接用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仪器设备以及直接用于扶贫、慈善事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其他用途不能享受减免关税的优惠。
进口捐赠的医疗器械应为新品,不论是否实行检验检疫管理,应向海关提交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注明上述物品为捐赠物品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对其中涉及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还应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
捐赠协议与管理
商洽捐赠意向,明确捐赠事宜;签订“捐赠协议”(可制定管理章程或办法)。
依照捐赠协议完成捐赠事宜,由教育基金会开据“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根据基金会捐赠鸣谢办法,赠送捐赠纪念证书等(可举行仪式)。
按捐赠协议有关内容对捐赠方进行鸣谢。
注意事项
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赠人。
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由受赠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组织施工或者由受赠人和捐赠人共同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竣工后,受赠单位应当将工程建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向捐赠人通报。
建议:
捐赠前,建议捐赠人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捐赠流程,确保捐赠行为合法合规。
捐赠人应提前与受赠单位或相关部门沟通,明确捐赠物资的种类、数量、用途等,以便顺利办理捐赠手续。
对于涉及进口物资的捐赠,捐赠人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免税申请材料和进口许可证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