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学籍学校需要开具的证明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保留学籍证明
学校教务部门根据学生在校学习的学籍卡片和成绩单,重新制作一份在学所有课程的成绩单,加盖学校专用公章,并配上学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保留学籍报批表
学生需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或《保留学籍报批表》,并办理相应的报批程序。报批表办理完成后,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会打印保留学籍证明并发放《离校程序单》。
家长同意书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并需家长签字同意保留学籍。
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
根据保留学籍的原因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入伍通知书、出国证明、医院证明等。
学生身份证明
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能还需要提供学生户口本。
成绩单
证明学生在学校的学业表现。
其他可能需要的表格
如《保留学籍(参军、出国)申请表》、《保留学籍(参军、出国)离校手续单》、《保留学籍(参军、出国)离校委托书》等。
建议学生或家长在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时,直接咨询所在学校的教务处或学籍管理科,获取详细信息和具体流程,以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顺利完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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