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针对留学归国人员的补助政策如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取得境外学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每人每年1.2万元。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境外硕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每人每年2.4万元。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取得境外博士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每人每年3.6万元。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吸引和支持留学归国人员在天津发展,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建议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补贴,以便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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