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在出国时携带药品的规定如下:
自用合理数量 :个人携带药品出境,海关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验放。申报要求:
携带药品超出海关规定的限值、限量或其他限制规定范围的,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
其他制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
控缓释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特殊情况下,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
中药材和中成药
前往港澳地区:总值限人民币一百五十元。
前往国外:总值限人民币三百元。
禁止出境物品:
麝香、虎骨、犀牛角等中药材在国内禁止出境。
其他限制
液体药品通常不允许携带,但真空包装的粉末状药品如胶囊类可以携带。
建议每种药在10盒以下,避免携带过多引起海关怀疑。
携带药品时最好备齐医生处方、药物说明书和购药发票等资料。
请在出行前了解并遵守当地海关的规定,以确保顺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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