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生的回国时间规定如下:
1. 如果留学期限在12个月至24个月(含)之间,回国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奖学金照发。
2. 如果留学期限超过24个月,回国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或者每年一次不超过1个月,奖学金照发,但回国旅费需自理。
3. 在同一年度内,公派留学生回国休假或赴留学所在国以外国家休假或考察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同时享受。如果赴留学所在国以外国家休假或考察,一次不得超过15天,奖学金照发;超过以上次数和时间的,自超出之日起停发奖学金。
因此,公派留学回国的时间限制主要取决于留学期限的长短以及是否选择赴留学所在国以外的国家休假或考察。具体规定如下:
留学期限在12个月至24个月(含)之间:回国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留学期限超过24个月:回国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或者每年一次不超过1个月,奖学金照发,但回国旅费需自理。
赴留学所在国以外国家休假或考察:一次不得超过15天,奖学金照发;超过以上次数和时间的,自超出之日起停发奖学金。
建议公派留学生在规划回国时间时,充分考虑留学期限和相关规定,以确保按时回国并享受奖学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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