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留学生携带的用品要求如下:
免税额度
留学生携带的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通常予以免税放行。
物品分类
文件类:包括护照、签证、机票、学校入学通知书、邀请函、健康证明、学历证书及其公证件等。
电器类:如手机及充电器、笔记本电脑、转换插头、插排、照相机等。
日用品类:如眼镜、床上用品、雨伞、指甲剪、针线盒、毛巾、牙刷、梳子、运动鞋、拖鞋、纸巾等。
厨房用品类:如饭盒、筷子、勺子、叉子等,其他厨房用品可在目的地购买。
行李限制
件数限制:留学生行李限制件数为2件。
重量限制:每件不得超过32公斤。
申报要求
如果携带的物品总值超过免税额度,或者属于特定类别需要申报的,应如实填报《申报单》并提交所需资料,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
携带物品超过5000元人民币需要向海关申报。
液体护肤品限制:随身行李中的液体护肤品总量不得超过500毫升或净重500克,单个物品不得超过100毫升或克,且必须放在托运行李中。
固体护肤品限制:只要符合单个物品不超过100毫升或克的规定,且总量在500毫升或净重500克以内,是可以随身携带的。
携带车辆需缴纳关税,具体税率和金额需咨询中国关税局。
建议留学生在回国前详细检查自己的行李,确保符合海关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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