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留学生回国补贴的具体金额和条件如下:
创业园专项资金
江西九江留学人员创业园由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吸引和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这笔资金重点扶持留学人员创业园企业的项目延续、衔接和开发,创业园所在的县(市、区)进行资金配套,按市里到位资金1:1的比例匹配。
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
经批准进入创业园的留学人员携带科技项目和技术领办、创办企业,从事产品研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进行高新技术研究的,可向创业园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10—30万元。如果落户项目为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则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为30—50万元。
工作用房和租金补贴
对留学人员进园区孵化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提供工作用房200—500平方米。需用面积在200平方米以内的,前三年全额补助租金,后三年按市场价50%补助租金。超出200平方米的部分,三年内按市场价的50%补助租金。留学人员在九江市无自有住房,并且每年连续或累计半年以上在九江居住的,三年内租用自住住房按1200—1800元/月给予租金补贴。需要在九江市区购置自住住房,并在创业园工作满五年的,给予一定比例不超过20万元的购房补助。
生活补贴
具有教授、博士职称或学历的留学人员到创业园工作,五年内每月给予2500元的生活补贴。
其他补贴
免税车补贴:留学生毕业2年内回国定居工作,有资格申请免税车补贴,免缴10%购车税,补贴3—13万元/人。
房租补贴:留学生毕业两年内参加工作缴纳社保即可办理房租补贴,本科每年1万元,硕士每年1.5万元,博士每年2万元,可领两年。QS100的海外留学生可领三年。
落户补贴:以上海为例,近两年上海放宽了人才引进门槛,如果孩子毕业于QS排名前50的院校,那么可以直接落户,无需任何附加条件。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吸引和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和工作,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并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建议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及时联系当地政府部门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