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结婚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步骤:
证件准备
自费留学生:需要携带本人护照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国外期间婚姻登记状况证明。
公费留学生:需要携带教育部出国人员集训部出具的出国留学生证明和本人护照。
在国外结婚的留学生:提供所在国的婚姻状况证明,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过婚的需要持离婚证件,且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丧偶的需要持配偶死亡证明,且证明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其他相关证明:
不在原籍登记结婚的港澳同胞:持有原籍出具的赴港澳前的婚姻状况证明或由内地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出具的无配偶保证(保证须经公证)。
台湾同胞: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境入境证件、有效期为三个月的婚姻状况证明(即台湾地方法院以户籍登记底册为依据所公证的切结书一式三份)。
结婚登记地点
可以在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原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双方均为出国留学生,并且希望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需要提供双方的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证明。
如果所在国不承认中国使领馆的婚姻登记,可以在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其他注意事项
留学经历和结婚没有直接关系,但身份证和户口本是必须携带的。
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需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以及婚姻状况证明(如适用)。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以确保结婚登记的顺利进行。如果有特殊情况或需要额外证明,建议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使领馆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