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就业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鼓励参加技能培训
分类实施针对性培训,开展全员引导性培训,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意愿。
对贫困户中的两后生和40岁以下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采取岗位+技能+贫困劳动力的培训模式,重点开展适合市场需求的技能培训。
对40岁以上的贫困劳动力,拓宽培训领域,鼓励和引导从事一产中的二三产业。
鼓励积极参加公共服务、家政服务、家庭手工业、建筑业等就业技能培训。
结合当地种养殖产品、特色产业等,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实现云就业。
就业技能培训
以就业为导向,可每年享受一次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最高不超过2200元,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2500元。
培训合格后,对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100%培训补贴,对未就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80%培训补贴,对未就业的给予60%培训补贴。
对贫困劳动力离开户籍地到乡镇以外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且培训合格的给予培训期间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的食宿和交通补贴。
落实千校行动
组织省内公办技工院校到贫困地区开展专项招生,使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升入技工院校。
采用直接免除的资助方式,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
对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按照每生每学年300元的标准给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就业服务与岗位供给
通过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搭建企业与求职者沟通的桥梁,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与周边地区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开发跨区域就业岗位。
针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实施精准就业帮扶举措,建立台账,提供一对一跟踪服务,推荐见习岗位,组织专场招聘等。
创业带动就业
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项目启动,带动就业人数新增。
就业援助
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困难就业群体,实施精准识别、精准服务、政策扶持和动态管理。
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
落实税费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
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给予岗位补贴。
其他措施
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每人每年享受一次交通补助,补贴标准不超过500元。
对脱贫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的,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
对在本区域内稳定就业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给予适当的劳务补助,具体补助对象标准200元/人/月,最高补助6个月。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帮助就业困难群体提高就业能力和机会,实现稳定就业,从而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