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工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计时工资:
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试用期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等。
计件工资:
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等。
奖金:
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奖励工资、其他奖金等。
津贴和补贴:
为了补偿职工在特定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和生活需要而支付的附加工资。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各种津贴(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和补贴(如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支付给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延长工作时间内的工资报酬。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在特定情况下(如工伤、疾病等)支付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等。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这些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就业工资的主要部分,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