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时条件较好就业的主要是 符合特定条件的退役士兵。这些条件包括:
士官服现役满12年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相关规定,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
在部队服役期间,如果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也有资格由政府安排工作。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可以获得政府安排工作的机会。
烈士子女:
烈士子女也可以享受政府安排工作的待遇。
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
这部分士兵可以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的军队干部:
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等情况下,可以列入军队干部转业计划。
军队改革期间,担任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
年龄不超过53周岁,本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以安排转业。
此外,具备以下技能的退役士兵也更容易就业:
军地两用一技之长
:如电子通讯、网络工程、信息技术、机械保养、各类维修等技能,尤其是高端的精密器械维修保养和电脑在各方面的深层次开发应用。
热门且稀缺的专业技能:如医疗、健康、驾驶、厨师等,这些专业在地方上需求量较大。
建议
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应积极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尤其是那些在地方上有较高需求的技能。
关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相关政策,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安置途径。
在部队期间积累良好的人脉关系,这有助于在转业时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