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退役军人。
需要流动的在职人员。
农村剩余劳动力。
城镇失业人员。
有就业意向的贫困劳动力。
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青年等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农民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
有用工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企业)。
这些服务对象涵盖了不同群体和需求,旨在提供全面的就业支持和服务,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和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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