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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低就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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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就业家庭成员是指 符合特定条件的城镇居民家庭,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指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家庭。

-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同一家庭户口内,同时存在2名(含)以上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成员,这些成员通常也符合低就业家庭成员的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均未实现就业的家庭成员

指同一城镇户籍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成员均未实现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本市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

指本市非农业户籍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办理提前退休人员除外)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无一人就业的家庭。

本市农业户籍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既未从事一产(农、林、牧、副、渔)经营项目,又均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一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

指本市农业户籍家庭中,男16-59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既未从事一产(农、林、牧、副、渔)经营项目,又均进行了转移就业登记,且无一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家庭。

这些定义涵盖了不同类型的低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和农村的零就业家庭,以及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这些家庭通常面临经济困难,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援助来改善就业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