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提供就业服务:
帮助求职者和雇主更好地实现就业市场的匹配,通过提供信息、辅导、人才推荐、招聘平台、政策咨询和创业创新等多种方式,为就业市场双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收集和发布就业信息:
包括各种行业、职位的招聘需求,求职者的简历信息,以及各种就业政策和补贴的发布,使求职者能够更快速地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位,雇主也能更有效地找到符合需求的员工。
职业辅导和培训:
提供面试技巧培训、简历修改建议、职业规划辅导等服务,帮助求职者提升就业竞争力,更好地适应就业市场。
人才推荐和招聘服务:
根据求职者的专业背景、技能特长和职业规划,为他们推荐合适的职位;同时,也为雇主推荐符合需求的优秀人才。
政策咨询和服务:
包括劳动法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政策的咨询,以及劳动争议的调解服务等,帮助求职者和雇佣者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
促进创业创新:
通过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竞赛等形式,鼓励和帮助有志于创业的人实现他们的创业梦想,减少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
公共就业服务的统筹规划、规范指导和协调监督:
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组织就业创业宣传工作和就业创业专项活动,为省市地区就业管理服务工作提供资源、技术和服务保障。
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
为处于无业状态的劳动者提供失业登记服务,为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的劳动者提供就业援助。
就业数据信息的管理:
包括就业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以及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发布就业质量报告。
就业相关手续办理:
如办理就业手续、毕业生资格审查、毕业生资源情况上报、毕业生推荐工作管理等。
创业扶持:
实施再就业与创业工程,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组织创业培训、培育创业平台、提供创业服务等。
职业技能培训:
提供全方位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支持院校开展在校学生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人才储备:
建立人才储备库,对招聘活动中有就业意向且未就业的优秀人才登记入库,实现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人才与企业的精准匹配。
政策宣传和实施:
落实高校实名制帮扶就业,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等,举办招聘活动,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介、就业见习等公共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
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便民化和精细化,协助做好城镇社区就业服务工作,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不超出规定值。
这些职责旨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有效匹配,降低失业率,提高就业质量,同时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