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管理中心(或就业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推动和协调本地区就业工作:
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实施和落实国家和地方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创业和人才培养。
就业信息发布:
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发布毕业生求职信息和资源信息,建立学校与用人单位的广泛联系,开拓就业市场。
职业培训:
组织各类职业培训课程,提高求职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招聘会组织:
定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交流和招聘活动,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搭建桥梁。
失业保险和就业援助:
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服务,并通过就业援助措施帮助他们重新就业。
毕业生资格审查与派遣:
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工作,以及就业推荐表发放、就业协议书的审核、签订、登记等工作。
档案管理和转递:
负责毕业生档案的转递、寄发和遗留档案的保管工作。
公共就业服务的统筹规划、规范指导和协调监督:
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组织就业创业宣传工作和专项活动,为就业管理服务工作提供资源、技术和服务保障。
创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承担创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帮助创业者和求职者实现就业和创业。
外地来津人员就业管理:
为外地来津人员提供就业管理服务工作。
职业培训的指导和经办:
承担职业培训的指导和经办工作,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这些职责旨在促进就业稳定和经济发展,实现全民就业,并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支持。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