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针对刚就业的人员提供了一系列补贴政策,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和职场。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补贴类型:
职业培训补贴
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根据不同培训职业(工种)的成本、紧缺程度、培训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
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包括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中高级技术工人培训补贴、技师培训补贴等。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的60%确定,中高级技术工人每人每年的培训补贴标准应分别控制在4000元和6000元以内,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技师培训补贴标准,按照相同或可参照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80%执行。省级组织的“金蓝领”培训由省财政按照技师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每人5000元的标准。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修改为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政策,用于支持职业技能评价工作。
社会保险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给予一定的补贴,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在山东省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
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并将见习补贴比例上浮10个百分点的条件,从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下调为50%。
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
为新就业无房职工发放阶段性租赁补贴,最低标准不低于300元/月,各地可按照新就业无房职工学历层次、家庭成员数量等因素分级确定补贴标准,每上调一级标准不低于50元/月。
求职创业补贴
对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山东省内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支持刚就业的人员提升职业技能、解决居住困难、促进创业就业,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和经济环境。建议刚就业的人员及时了解并申请相关补贴,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