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就业期限是指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专门的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活动的期限。
具体来说,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需要遵守一定期限内的竞业限制义务。在这期间,劳动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行生产与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劳动者一定数额的赔偿,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如果超过这个期限,那么超过的部分将被视为无效。这样的规定旨在平衡用人单位保护自身商业秘密和竞争力的需要,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和自由择业权。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