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的就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免费技能培训 :退役返乡报到后,可以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培训期间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还有生活补助。消防员招录:
每年消防员招录总规模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名额面向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24周岁,在部队立功的可以优先录用。
中小学任教:
国家鼓励退役军人投身教育事业,中小学教师招聘中部分岗位专门为退役军人预留,并提供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例如,厦门市为持有教师资格证的退役军人提供2000元的补贴。
投身乡村振兴:
退役军人从事乡村教师、农业经理人、乡镇人民调解员等职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公务员招录: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的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公务员的专项岗位,服役五年及以上的岗位居多,部分省份公务员考试也有两年专岗,只有退役军人可以报考这些岗位,竞争压力小,容易上岸。
服役年限视为工龄:
服现役年限就相当于工作年限,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创业扶持:
退役后创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
经济待遇
义务兵津贴:本科毕业生入伍后,第一年每月津贴约为1100元,第二年约1200元,两年津贴总额约为27600元。此外,担任班长、副班长等职务的,每年还有额外的津贴增加。
家庭优待金:国家为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家庭提供优待金,标准一般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收入水平相关联,大部分地区每年优待金标准在2万元左右,两年共计约5万元。
学费补偿与贷款代偿:本科毕业生入伍后,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将得到补偿或代偿,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退役经济补助:义务兵服役期满后选择自主就业的,将获得由地方政府发放的一次性退役经济补助,补助标准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关,一般也在数万元不等。
士官选取:
大学毕业生可优先选取士官,套改士官时,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二年,享有较高的工资和较大的发展空间。
士兵提干:
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可以列为提干对象。
这些福利旨在帮助退役军人顺利过渡到民间生活,提供多样化的就业和创业支持,确保他们在退役后能够顺利融入社会并实现自身价值。建议退役军人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