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家实行的就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包括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扶持企业吸纳和促进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
为失业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为求职者提供具体的服务项目,保障劳动者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
这些政策旨在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通过促进经济增长、提供培训与教育、支持创业、调节劳动力市场、推动区域发展和提供社会保障等措施来实现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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