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高校毕业生:
由于每年毕业生数量大幅增加,部分毕业生因个人素质、专业技能等原因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
农民工:
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寻找工作,但由于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等原因,他们往往只能从事体力劳动或简单劳动,且工作环境和待遇较差。
残疾人:
由于身体残疾或智力残疾等原因,残疾人就业难度较大,需要政府和社会的特殊关注和帮助。
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由于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等原因,就业难度较大,需要政府和社会的特殊关注和帮助。
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
由于家庭贫困、教育水平低等原因,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就业难度较大,需要政府和社会的特殊关注和帮助。
大龄失业人员:
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失地农民:
因失去土地难以实现就业人员。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失业半年以上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零就业家庭: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
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
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刑满释放人员。
专业不对口、眼高手低、频繁跳槽者:
这些人群由于专业技能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对工作的期望值过高或频繁更换工作,导致在求职过程中遇到困难。
学历或专业因素影响:
学历条件不够好或专业供大于求,导致在求职时难以满足招聘要求的硬性门槛。
这些就业困难人员需要政府和社会的特殊关注和帮助,通过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援助、政策扶持等措施来促进其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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