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会计核算中应计入 管理费用科目。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实际缴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此外,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的规定,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应计入“其他收益”科目;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因此,综合以上信息,企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主要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而相关的奖励和滞纳金则分别计入“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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