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人员是指在 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目前无工作,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这包括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具体来说,失业人员包括以下几类:
就业转失业人员:
这些人原本有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如企业裁员、合同到期未续签、主动辞职后未找到新工作等)失去了工作,并且档案已转入户口所在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包括高校毕业生和初次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轻人,他们可能由于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缺乏实践经验或就业期望过高、缺乏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等原因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特定困难群体:
如大龄失业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等,他们在就业市场上可能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这些条件确保了失业保险制度能够真正帮助那些因非个人原因失去工作并正在积极寻找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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