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和就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性质
见习:是一种就业促进措施,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目的是帮助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并作为通向职场的过渡平台。见习期间,参与者与见习单位之间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构成劳动关系。
就业:指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正式建立劳动关系,并从事一定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目的
见习:旨在通过实际工作体验,帮助参与者积累工作经验、增强职业技能,并提高就业竞争力,为未来正式就业打下基础。
就业:则是个人职业生涯的开始,参与者通过正式工作实现自身职业目标和经济收入。
待遇
见习:
见习期间,参与者一般可获得基本生活费,由地方政府和见习单位共同承担。
见习单位需为参与者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不需缴纳社会保险。
见习时间可计入工龄。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人才服务机构为参与者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就业:
参与者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享有相应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对象
见习:主要针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和16-24岁失业青年。
就业:适用于所有具备劳动能力并愿意就业的劳动者。
时长
见习:通常为3至12个月,具体时长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规定而异。
就业:时长则根据具体工作岗位和合同期限而定,无统一标准。
总结:
见习和就业虽然都涉及实际工作体验,但见习更侧重于为参与者提供就业准备和过渡,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且享有一定的政府补贴和社会保障;而就业则是个人职业生涯的正式起点,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