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旨在 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并促进就业市场的稳定和发展。该法主要涵盖了以下权利:
平等就业权: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自主择业权:
劳动者有权自主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
合理工作时间:
劳动者享有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
休假:
劳动者享有休假等权益。
社会保险:
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等权益。
禁止就业歧视:
禁止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用人单位自主用人权: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但必须依照本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就业促进法的核心内容,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促进就业公平,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并推动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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