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今年工作的最新进展
了解各地新增就业等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及月度进展情况。
关注企业吸纳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就业和灵活就业情况。
重点调查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农民工培训就业等情况,以及企业岗位变化态势。
各项就业新政落实状况
督查扩大内需与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政策,如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以及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等。
检查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及各项补贴、税收减免等综合政策的落实情况。
围绕鼓励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农民工职业培训补贴、就地就近就业,就业专项资金以及基层工作落实情况展开督查。
宣传服务
督查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对劳动转移人员是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是否主动服务、靠前服务。
培训实效
督查企业对部门协调组织的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是否满意,技能培训是否真正实用。
政策成效
督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和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及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公益岗位保障等政策落实带动就业的成效,看是否全方位落实“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送技能”等就业政策。
组织领导
检查是否确立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并将就业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就业工作。
查看学校分管领导是否重视,是否经常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就业工作。
确认是否成立校级和院系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就业工作是否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制度建设
督查就业工作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
检查是否建立就业工作部门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学科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制定的制度,以及是否实施院系目标责任制和就业工作考评机制。
工作人员投入
核查校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及学历层次、职称情况。
明确专业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责任。
经费投入
检查全年用于应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专项经费和设施投入情况。
工作内容
督查就业市场建设,包括校园市场、网络市场,开展招聘活动场次,开通校就业信息网,信息及时更新,走访用人单位,收集需求信息。
检查就业基地建设、就业指导服务、就业指导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开设就业指导讲座、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等情况。
满意度
调研毕业生满意度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了解就业稳定性和大型招聘会的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处理、文明离校等情况。
创新工作
督查就业工作研究,包括调查与总结就业工作,创新就业工作方法和措施。
通过以上内容,就业督查旨在全面了解各地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指导督促各地抓好政策和工作落实,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和就业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