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协议就业,顾名思义,是指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前,通过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达成的一种就业意向。这份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就业的特点包括:
法律约束性:
一旦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都必须遵守其中的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
灵活性:
协议就业的最大特点在于其灵活性,适用于一些灵活就业的岗位,如兼职、临时工、项目制工作等。
意向性协议:
协议就业是一种意向性协议,用于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并约束未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和内容。
三方签署:
协议就业通常由学生本人、所在学校及即将入职的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旨在明确各方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综上所述,拟协议就业是毕业生在正式进入职场前,与用人单位和学校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就业意向协议,旨在为毕业生提供一定的就业保障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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