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推出了一系列新规,旨在提高社会保障和住房支持。这些新规包括:
住房公积金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开放公积金账户并享受贷款优惠。
缴存和提取公积金将有具体的实施细则。
灵活就业人员凭借身份证和银行卡即可向银行申请开通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按规定的额度缴存公积金。
在武汉购买首套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若超过半年没有按时缴存公积金,账户将被注销。
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制度。
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性不低于30年,女性不低于25年,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
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并符合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规定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
取消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的户籍限制,外地来汉的商贩、手艺人等也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到各社保经办机构的灵活就业窗口办理养老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足条件。
公积金使用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借记卡等资料,可在武汉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旗舰店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缴存方式包括“一次性缴存”或“自由缴存”。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低息贷款、利息补贴、税收优惠、积分落户及提取自由等好处。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优化,贷款倍数由10倍提高至20倍,缴存系数也进行了全新升级。
这些新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更多的社会保障和住房支持,有助于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