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业协议上信息栏填写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部分:
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格式为“年-月-日”)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
毕业时间(年月)
培养方式(如统招)
学历(本科、专科、高职等)
学制(如四年制)
用人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如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档案接收信息(如档案保管资质)
协议主体内容
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
户口迁入地
违约责任
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各方意见
甲方(学生)意见:同意到贵单位工作,严禁填写同意到单位实习
乙方(用人单位)意见:同意录用或同意聘用,严禁填写同意实习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如户口档案回原籍的学生此栏可以不填)
鉴证章
甲方(学生)签字
乙方(用人单位)盖章(如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鉴证章(在师生服务中心一楼毕业就业窗口办理鉴证)
其他补充信息
协议书编号(具有唯一性,不得相互交换)
签约日期
在填写就业协议时,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使用规范的格式,并在签名和盖章前仔细核对各项内容,以避免后续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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