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手续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获取报到证
报到证是毕业生前往新单位报到的关键证明,由所在学校在毕业时颁发。毕业生需持此证向新单位报到,并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签署就业合同
当毕业生与用工单位达成就业共识后,应签署就业合同。该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毕业生应仔细审阅合同内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若毕业生的工作地点位于其他城市,并涉及户口迁移,他们则需先至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随后再到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转移人事档案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通常包含学习成绩、奖励与处分等记录,对用人单位评估毕业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毕业生需将档案从学校转至就职单位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签订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需要毕业生、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签字盖章之后正式生效。就业协议书是编制就业方案、签发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以及进行档案转寄的重要依据。
组织关系转移
团员、党员毕业生需要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团组织关系转接一般在团员证的“组织关系转接”位置加盖转出和接收团组织关系的团委公章。党组织关系的转出一般由毕业生所在党组织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转出手续,到相应党组织报到之后由接收地党组织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并且向迁出单位反馈。
办理社会保险
毕业生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跟进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确认档案转递去向
毕业生需确认个人档案是否已经到达就职单位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在必要时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建议毕业生在办理就业手续时,仔细了解并遵循所在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确保所有手续按时、准确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