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后补档案需要以下材料和步骤:
确认档案丢失
查询档案去向,到户籍地或工作地的人才市场、人社局、教育局或原存档单位查询档案是否存续。
若确认丢失,需开具《档案遗失证明》(需加盖公章)。
准备补办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
近期免冠证件照:若干张。
档案遗失证明:由原存档单位或现工作单位出具的档案遗失证明。
补办申请表:填写《档案补办申请表》,需单位或学校盖章。
其他辅助材料:
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成绩单等。
工作档案: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社保记录、职称证书等。
党员档案:党组织关系证明、入党志愿书复印件等。
联系原单位或学校补办
学籍档案补办:联系毕业学校档案室或教务处,补办《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录取花名册等材料。若学校已合并或撤销,联系当地教育局或省级档案管理机构。
工作档案补办:联系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补办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考核表等。若单位已注销,联系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局。
其他材料补办:职称评审材料:联系评审机构或人社局。
提交补办申请
手写档案补办申请,签字按手印,交给相关部门老师。
材料补办齐全之后,学校会在档案袋上密封加盖公章。
审核与归档
补好的档案需要经过学校的审查,如果档案材料无误,学校会将档案拿到就业指导中心盖上公章,这样档案就算是重新回归。
档案托管
档案补办完成后,需将其托管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如现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若单位具备管理条件),也可以是当地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公共档案管理机构。
领取个人档案
审核通过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规定的时间领取个人档案。
建议:
提前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补办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补办过程顺利。
在补办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材料缺失导致补办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