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就业的权利主要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平等就业的权利:
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不应受到歧视,包括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
自由选择就业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职业和就业单位,不受不当干预。
获取报酬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并享有相应的福利待遇。
劳动安全卫生的保护权利:
劳动者有权在安全卫生的环境中工作,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休息休假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享有法定的休息日和假期,以保障身心健康。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接受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有权依法提请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劳动者的就业权,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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