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以下政策和措施:
就业援助
就业困难人员被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并建立专门台账进行动态管理。
实施“一人一档”和“一人一策”的精细化服务,包括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吸纳推荐、灵活就业支持、自主创业扶持以及税费减免等措施。
均等化的就业扶持政策
常住地社区为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岗位推荐等服务。
税收减免优惠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支持其从事个体经营,并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
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包括小微企业招用、自主创业及合伙创业等情况。
社会保险补贴
对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情况,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职业培训和评价补贴
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并按规定给予补贴。
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并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与社会救助政策衔接
探索建立促进就业、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的联动机制,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给予就业成本扣减和低保渐退政策等。
调整和扩大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对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调整,扩大其享受就业援助的范围。
这些政策和措施旨在通过多种途径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稳定收入,改善其生活状况。建议就业困难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积极寻求就业援助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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