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盖章需要以下材料和步骤:
用人单位公章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后,需在就业协议书上盖上用人单位的公章。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如果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则需盖人才市场的章。
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就业协议书需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后,需补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个人印章
毕业生需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并盖章。
其他相关材料
若单位要求学校先在就业协议上盖章,需要提供情况说明(个人信息及具体情况,本人签字学院副书记签字盖院章)、录用通知(盖公司章)、公司要求先盖学校公章的文件等材料。
盖章流程
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就业协议,并在用人单位意见栏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上传就业协议书照片
在去向平台上传就业协议书的照片完成毕业生去向登记。
院校审核
待院校两级审核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至师生服务中心学生处16号窗口加盖学校公章。
人才市场盖章
如果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需前往人才市场盖章,并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栏盖人才市场的章。
报到证盖章
报到证开出来后,凭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再盖个章,这样档案自动转到人才市场。
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务必填写、盖章一致,以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盖章时应注意核实用人单位的公章是否真实、有效,以避免遇到假冒单位或无效公章的情况。
若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需确保用人单位意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均盖章。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就业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毕业生顺利办理就业手续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