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就业培训的对象包括以下几类: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
戒毒康复人员。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退役军人。
残疾人。
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含社区矫正对象)。
灵活就业人员。
随军家属(经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这些对象涵盖了广泛的劳动群体,旨在通过普惠性的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从而促进整体就业和经济发展。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