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的法则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心态法则
求职者应客观看待择业,避免过高期望和犹豫不决,要痛下决心,抓住机遇。
观念法则
重视工作发展前景胜于薪水,个人发展和企业前景成为择业的首要考虑因素。
先就业后择业,受工作经验等多种因素制约,先找到一份工作再寻找更理想的工作机会。
行为法则
采用“大格局”思考,敢于想象,运用最强的欲望和可靠的精力改变人生方向。
有自己创业的心理准备,不局限于传统就业观念。
择所长
选择单位或行业时,即使不是热门行业也要降低心理期待值,投入到有发展前景的工作中。
择人所需
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考虑,了解他们需要什么样的员工,不能异想天开。
择己所长
选择兴趣所在的工作,心理学研究表明,做自己喜欢的事成功率更高。
择家所利
选择职业和单位时,要站在家庭和亲人的角度考虑,如是否便于照顾父母,考虑家人的感受。
认识自己
正确认识自己的潜能、兴趣和人生大方向,虽然认识自己很难,但应做出大致评估,找到最符合自己兴趣和能力的工作方向。
这些法则综合起来,为求职者提供了一套系统的择业就业指导原则,帮助他们更有效地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建议求职者在择业时,综合考虑这些法则,制定合理的职业规划,以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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