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局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包括:
劳动力就业管理:
从事劳动力的技能、创业技能培训,劳务输出的管理,就业困难群众公益岗位设置及管理,以促进就业为主要责任。
城乡劳动力就业:
负责全市(县)城乡劳动力的就业工作,包括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
职业介绍与劳动力市场建设:
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建设和管理劳动力市场。
失业保险与就业再就业创业培训:
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开展就业再就业创业培训。
劳服企业管理与小额贷款信用担保:
管理劳服企业,负责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工作。
开发和利用劳动力资源:
开发和利用劳动力资源,促进就业。
贯彻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
负责全市就业和再就业统计工作,负责吸纳就业和再就业享受政策企业及就业服务机构资格审查认定及管理。
劳动就业局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全额财政事业单位,县级以上的市级、省级均为参公管理。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