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度重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并推出了一系列重点计划和措施来促进其就业。以下是主要的政策和措施:
机关和事业单位带头:
政府部门和单位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工作机会。
国有企业帮忙:
大型国有企业需为残疾人提供工作岗位。
民营企业参与:
鼓励小公司和私人企业帮助残疾人找工作。
残疾人组织出力:
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专门协会、残疾人就业基地等组织协助残疾人就业。
农村残疾人机会:
通过公益性岗位为农村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
通过专场招聘会、定向推荐等方式帮助残疾人大学生毕业后找工作。
盲人按摩师:
提供盲人按摩培训,帮助视障残疾人通过按摩技能就业。
就业服务:
各级残联和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联动,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包括减免收费等措施。
按比例就业:
用人单位需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和岗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自主创业:
残疾人可通过创办经济实体或社会组织等形式实现就业,享受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减免相关费用、税收优惠等政策。
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
国家通过举办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等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同时鼓励各单位按比例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以及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
电子商务:
扶持残疾人从事电子商务,提供电商知识培训、网店经营指导等服务,帮助残疾人通过电商平台创业增收。
手工制作:
鼓励残疾人从事手工制作业,投资少、就业方式灵活,有助于残疾人脱贫增收。
这些政策和措施旨在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和就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