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所有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包括城镇常住劳动者和农村劳动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均可以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
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劳动者:
那些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如残疾人、长期失业者等,也可以申领《就业创业证》。
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包括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创业扶持政策等特定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从业人员:
由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旗县区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未继续升学的应历届生:
需凭毕(肄)业证书。
遇有特殊情况的劳动者:
如承包土地被征用、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等特殊情况的人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
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也可以申领《就业创业证》。
建议
准备材料:办理就业创业证需要准备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两张2寸彩色免冠照片、户口簿(如有需要)、毕(肄)业证书(如适用)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
选择办理方式: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线上办理通常通过当地政府的政务服务网站完成,而线下办理则需要到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
及时申请:由于就业创业证有时效性,建议尽快申请以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便利。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政策文件,建议在办理前确认最新的政策要求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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