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局执行的财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量入为出、总量控制原则 :确保各项开支在预算范围内进行,避免超支。一支笔审核、统一管理原则:
所有财务开支需经过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依法依纪、严格审批原则:
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先批后支规定:
所有开支必须先获得批准,然后才能支付。
财务室设立与管理:
在局办公室设立财务室,由办公室行政管理,财务工作由局分管财务领导负责。
预算内外资金集中统一使用:
预算内外资金需集中管理,统一核算。
“一支笔”审签制度
2000元以内的费用,由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审签后,再由局分管财务领导逐项审核签批。
2000元以上的费用,需提出书面请示,报局长批准后,再按上述程序审签列支。
领导班子成员需报销的票据,由局分管财务领导审签。
局分管财务领导需报销的票据,由局长审签。
超计划支出、基建投资、固定资产购置:
对这些项目需特别关注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财政专户管理:
就业再就业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资金不足时,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市政府申请追加。
部门职责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包括报送年度预算草案和财务报告。
市财政局负责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监管。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就业局的财务活动透明、规范、合法,防止资金浪费和挪用,保障就业再就业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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