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就业,简称就业,是指 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某种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这种劳动可以是全职、兼职或自雇形式,目的是通过劳动获得经济收入以维持生活或实现个人职业目标。
劳动就业的过程涉及多个层面:
从劳动经济学的角度看:
劳动就业是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生产社会物质财富并进行社会分配的过程。
从劳动者个人的角度看:
劳动就业是劳动者的谋生手段,是他们获取收入、维持生计的途径。
从劳动法的角度看: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公民获得有报酬的职业。
劳动就业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劳动部门介绍就业:
通过劳动部门的安排和介绍,劳动者获得就业机会。
组织起来就业:
劳动者通过加入工会或其他组织,集体寻找就业机会。
自谋职业:
劳动者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以获得劳动报酬。
高等学校毕业生由国家安排:
国家根据生产建设的需要以及毕业生的专长和志愿,进行就业安排。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的就业制度和就业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包统配逐步过渡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就业,即劳动力市场就业。
综上所述,劳动力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从事某种有报酬或劳动收入的社会经济活动,获得经济收入以维持生活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包括劳动部门的介绍、组织的安排、自谋职业或国家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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